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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深化政府采購制度改革,持續優化營商環境,提高政府采購效率和透明度,提升政府采購效能和服務質量。依據財政部《關于促進政府采購公平競爭優化營商環境的通知》(財庫〔2019〕38號)、《內蒙古自治區財政廳公共資源交易中心關于印發〈內蒙古自治區政府采購電子賣場管理辦法〉的通知》(內財購規〔2021〕16號)等要求,通遼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通遼市政府采購中心)受通遼市財政局的委托,本著寬進嚴管的原則,采用符合條件的供應商自愿報名的方式,對通遼市本級政府采購電子賣場服務類供應商實行常態化征集。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常態化征集品目范圍
按照《內蒙古自治區財政廳關于公布全區統一集中采購目錄及有關政策(2020年版)的通知》(內財購〔2019〕1733號)(以下簡稱“集采目錄”)、《內蒙古自治區政采商城電子賣場交易規則說明》等有關要求,本次政府采購電子賣場服務類供應商常態化征集品目包括集采目錄內和集采目錄外的部分定點服務品目,具體包括:印刷服務、物業管理服務、車輛維修和保養服務。此外,新增會計服務、審計服務、法律服務、保安服務、車輛租賃服務、廣告服務、資產評估服務七個常態化征集定點服務品目。(詳見“附件1:通遼市政府采購電子賣場服務類供應商常態化征集品目”)。
二、供應商的資格要求
(一)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的條件;
(二)在“信用中國”(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國政府采購網(www.ccgp.gov.cn)網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名單,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
(三)具有良好的服務能力,能為采購人提供完善的售后服務;
(四)本次征集拒絕接受供應商以聯合體方式參加;
(五)供應商成交后不得將成交項目分包或轉包給其他主體實施。
(六)按照《內蒙古自治區政府采購電子賣場管理辦法》和自治區政府采購“全區一張網”的部署要求,本著“共建、共享、共用、共管”的原則,互聯網接入服務、機動車保險服務和車輛加油服務采用自治區統一征集、盟市旗縣共享的方式,各盟市旗縣不再單獨征集。
(七)申請入駐電子賣場的定點會計、審計服務供應商還需滿足以下資格要求:
1.會計服務要求:具有財政部門頒發的有效的《會計師事務所執業證書》或《代理記賬許可證書》;
2.審計服務要求:具有財政部門頒發的有效的《會計師事務所執業證書》。
(八)申請入駐電子賣場的定點法律服務供應商還需滿足以下資格要求:
具有司法行政部門頒發的《律師事務所執業許可證》。
(九)申請入駐電子賣場的定點印刷服務供應商還需滿足以下資格要求:
1.具有新聞出版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印刷經營許可證》(若供應商承印票據、證書等印刷品的,還需具有國家保密部門核發的《國家秘密載體印制資質證書》;若供應商承印信封、檔案袋等的,還需具有郵政管理部門核發的《信封生產監制證書》);
2.供應商近三年在印制、保管、運輸、印刷品交付等環節中沒有發生《安全生產法》、《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等法律法規規定的較大級別以上的生產安全事故以及《保守國家秘密法》等法律法規規定的泄漏國家秘密的情況。
3.拒絕接受任何非印刷企業以代理商身份響應。
(十)申請入駐電子賣場的保安服務供應商還需滿足以下資格要求:
具有公安部門批準認定的《保安服務許可證》。
(十一)申請入駐電子賣場的資產評估服務供應商還需滿足以下資格要求:
具備財政部及各省財政部門認可的資產評估資格。
注:供應商需提供的資格證明材料詳見“附件2:內蒙古自治區本級政府采購電子賣場服務類供應商常態化征集需提供的資格證明材料”。
三、供應商入駐說明
(一)供應商入駐實行“信用+承諾”方式,供應商應當按照入駐品目要求及自身具備的專業技術能力,申請入駐通遼市本級電子賣場;已入駐供應商可依據自身服務能力申請擴展區域。
(二)供應商必須遵守政府采購法等相關法律法規、電子賣場相關管理制度和交易規則。
(三)在征集、入駐及交易過程中不向任何采購主體收取任何費用。
(四)征集公告、征集結果公告以“內蒙古自治區政府采購網”及“通遼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發布為準,請不要輕信虛假言論和其他渠道信息,以免上當受騙。
(五)已通過公開征集承諾入駐電子賣場的供應商,如入駐角色和品目不變,不必重復入駐。
四、供應商入駐申請材料審核
通遼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通遼市政府采購中心)對供應商申請入駐材料進行審核。供應商提交資料齊全且符合要求,即審核通過。審核過程和有關注意事項如下:
(一)各有關供應商,應按照“附件3:內蒙古自治區政府采購云平臺供應商入駐指導說明”等有關要求,如實填報相關信息、提供相關資料完成供應商登記(如之前已經進行供應商登記,則無需重新登記);
(二)審核過程中,對于遞交材料不全或不符合征集要求的,將通過系統功能向供應商反饋未通過原因,由于系統征集類目較多,申請加入供應商也較多,審核需要一定的時間,請供應商耐心等待審核結果并及時關注相關動態,及時補充、修改材料。
(三)審核通過后需進行如下操作:
1.各定點服務供應商可根據實際業務需要,登陸“內蒙古自治區政府采購”官網,查看“全區政府采購數字證書互聯互通統一安全認證體系CA廠商征集結果公示(//www.ccgp-neimenggu.gov.cn/2020/08/102848.html)”,按照公示最下方附件指導及時辦理CA數字證書,以確保后續電子賣場業務正常開展。
2.各定點服務供應商申請入駐的相關協議審核通過后,需登錄內蒙古自治區政采商城電子賣場錄入定點服務,具體操作詳見“附件3:內蒙古自治區政府采購云平臺供應商入駐指導說明”。
五、供應商入駐結果公開
供應商入駐審核結果將按季度(每個季度末)在“內蒙古自治區政府采購網”發布,公示期一個工作日。
六、政策執行和調整
如相關法律法規、集采目錄、政府采購電子賣場管理有新的制度要求時,導致品目、交易規則、商品上架、供應商入駐資格等發生變化甚至取消的,從其規定,已入駐供應商應無條件接受。
七、征集時間和方式
(一)常態化征集開始(申請材料提交)時間:2022年3月1日起。
(二)征集方式:采用互聯網在線征集,現場不予辦理,具體操作流程如下:
1.登錄內蒙古自治區政府采購網(//www.ccgp-neimenggu.gov.cn/)進行供應商登記(如之前已經進行供應商登記,則無需重新登記);
2.登錄內蒙古自治區政采商城電子賣場申請對應服務類別協議,在線提供相應證明材料,詳情如下:
(1)會計服務:需申請通遼市本級“常態化征集定點會計服務供應商協議”;
(2)審計服務:需申請通遼市本級“常態化征集定點審計服務供應商協議”;
(3)法律服務:需申請通遼市本級“常態化征集定點法律供應商協議”;
(4)印刷服務:需申請通遼市本級“常態化征集定點印刷服務供應商協議”;
(5)車輛維修和保養服務:需申請通遼市本級“常態化征集定點車輛維修和保養服務供應商協議”;
(6)物業管理服務:需申請通遼市本級“常態化征集定點物業管理服務供應商協議”;
(7)保安服務:需申請通遼市本級“常態化征集定點保安服務供應商協議”;
(8)車輛租賃服務:需申請通遼市本級“常態化征集定點車輛租賃服務供應商協議”;
(9)廣告服務:需申請通遼市本級“常態化征集定點廣告服務供應商協議”;
(10)資產評估服務:需申請通遼市本級“常態化征集定點資產評估服務供應商協議”;
具體操作詳見“附件3:內蒙古自治區政府采購云平臺供應商入駐指導說明”。
(三)對于操作錯誤、申請有誤或未按要求提供補充材料的,供應商自行承擔責任,監管部門、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和技術服務公司概不負責。
集中采購機構名稱:通遼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通遼市政府采購中心)
聯系人:包國軍
聯系電話:0475-8910085
如有系統問題撥打技術支持電話:400-0471-010
地址:通遼市勝利路通遼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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